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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特区筹委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闭幕

1998-11-08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范丽青 姚晓娜 我有话说

新华社珠海11月7日电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今天下午在通过了澳门特区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具体产生办法等文件后在珠海闭幕。国务院副总理、筹委会主任委员钱其琛指出,几个具有重要意义的文件的通过,表明筹委会的工作向前推进了一大步,组建推委会和选举特区第一任行政长官工作迈出了坚实的第一步。

筹委会第四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的文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具体产生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委员守则》、《关于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中国国籍法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实施的一些具体问题作出解释的建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关于成立澳门各界庆祝澳门回归祖国活动委员会的决定》。

钱其琛在会议闭幕致词中说,通过推委会具体产生办法和推委会委员守则,是本次会议最重要的成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民主、廉洁的原则产生由澳门各界人士组成的推选委员会,再由推选委员会选举产生特别行政区第一位行政长官,这在澳门是史无前例的,它揭开了澳门居民当家作主的历史新篇章,对实现澳人治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下一阶段,我们要把公平、公正、公开、民主和廉洁的原则落实在报名、候选人产生和选举的各个环节上,全力以赴地做好推选委员会的组建工作,以不辜负澳门居民的期望。同时,也希望澳门各界人士以主人翁精神积极参与这项工作,为澳门政权的平稳过渡和实现“澳人治澳”作出努力。

钱其琛谈到葡萄牙后裔居民的国籍问题时说,这是一个历史遗留的比较复杂的问题,如何处理,受到人们的普遍关注。随着我国政府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的时间日益临近,适时妥善解决澳门居民的国籍问题也就十分必要了。钱其琛回顾了1986年以来中葡两国就如何处理澳门葡萄牙后裔居民国籍问题的磋商过程,并指出,1994年葡萄牙总理访华时,中国政府领导人在会谈中确切地表明了中国政府的立场,即在澳门回归时,尊重葡萄牙后裔居民的意愿,允许他们自由选择国籍,中国政府无意强求他们做中国公民。当时,中葡双方对此取得了共识。本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对中国国籍法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实施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解释的建议充分照顾了澳门的历史和现实情况,并听取了葡萄牙方面的意见。相信有利于增强葡萄牙后裔居民留在澳门生活和工作的信心。希望他们能同澳门广大居民一道,为澳门的平稳过渡和未来特区的建设发挥应有的作用。

钱其琛指出,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一年多来的实践,不仅印证了邓小平“香港人是能够管理好香港”的论断,而且也为“澳人治澳”树立了范例。澳门的事情,归根到底,还是要依靠澳门人自己的努力。我们坚信,在“一国两制”伟大方针的指引下,有全国人民的大力支持,通过澳门同胞的热情参与,筹委会就一定能够顺利完成筹备成立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各项任务。

今天的会议由筹委会副主任委员谢非主持。会议听取了筹委会秘书长陈滋英关于主任委员会议就文件草案作出修改的说明。会议通过了新闻公报,决定筹委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于1999年1月15日至16日在北京举行。

在今天的会上,首次安排了筹委会委员的大会发言。杨俊文、刘羡冰、黄汉强、区宗杰、梁庆庭委员在发言中畅谈自己参加筹委会工作的感受和经验,并提出有关筹委会工作和澳门平稳过渡、顺利回归的意见和建议。

筹委会副主任委员廖晖、王启人、王英凡、何厚铧、吴福、曹其真及委员们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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